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奉公守法 ▎拒贪腐 树清风

发布日期:2021-09-29浏览次数:{0:1754-01-01}发布人:






奉公守法

反贪污

反受贿






“好好先生”并不是真正的好人。


——习近平在中央院校(国家行政学院)

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




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:“对共产党人来说,‘好好先生’并不是真正的好人。奉行好人主义的人,没有公心、只有私心,没有正气、只有俗气,好的是自己,坏的是风气、是事业。”

 

 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者为公众提供服务,在财政的监督下,实行采购的行为。政府采购领域作为我国政府财政性资金运行的重要环节,政府采购当事人开展采购活动时,在原则问题上绝不能含糊、绝不能退让,拒当“好好先生”。


 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,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,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采购人、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当事人,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绝不能奉行好人主义,而是要奉公守法,讲原则不讲面子,高举国家、社会利益高于一切的伟大旗帜。

 

 采购人进行采购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,在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,公正廉洁,坚决杜绝与灰黑色地带接壤,对党和人民负责。


 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,坚决不弄虚作假、不妄想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,携手构建阳光采购。


 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,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时,应秉公办事,面对涉及原则上的问题,不做“沉默的羔羊”,不徇私情,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,为构建阳光采购献策出力。

 

 习近平总书记所言,“你在消极腐败现象面前当好人,在党和人民面前就当不成好人,二者不可兼得。”采购代理行业要构建阳光采购,遵守公开透明、公平竞争、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,就必须杜绝利己主义的“好好先生”风气,摈弃“好好先生”滋生的土壤。